魔族败落后,神族破入弗萨列那,将魔族斩杀殆尽,纪元就此结束,曾经和神族分治天下的魔族似乎从来没有存在过。
数百年时光匆匆而过,于凡人而言的几次轮回,对珀希琉斯而言不过是弹指一间罢了。
这么漫长的岁月,珀希琉斯都说不清自己为什么活着,也许只是懒得自杀吧。
其实活着和死了,都
无聊的,对珀希琉斯来说并没有区别。
掌握了至高力量的他窥见法则,明白法则也容不下神族了。
数万年来,他第一次对某件事有了如此兴趣。
塔钦圣兰需要新一轮的血与火来灌溉文明。
他不知
自己这般无趣地过了多久,后来他偶然的在一
人类的村落里面找到
他终于明白,自己漫长的无聊,来自于对自我的厌倦。
他将这小孩带回神族,原本只想让他给这无聊的莫
斯带点波澜,没想到这小孩却格外的对自己的胃口。
那个小孩十分特殊,珀希琉斯能看出来,他虽然是个混血,但是却拥有极为强大的力量。
也许神族新一轮的变革要开始了。
他看着那个小家伙被关入封魔狱,在封魔狱中推演阵法,最终在祭坛上逆转阵法。
他突然有些失望,又觉得有些理所当然,这个腐朽的种族终究是走到了这一步。
这样也好,反正也活腻了。
他便没有
任何阻止,任由这些神族一步步把自己推向深渊。
神族的新生代再次出现了试图架空珀希琉斯的人,珀希琉斯一如往常地随他们去。
实在是有胆子大的,珀希琉斯等他们上蹿下
后再动手收拾了,也算是一些乐趣。
了一个神族混血小孩。
他似乎终于感到了一丝难受。
神族奉他为至高者,敬若神明,然而珀希琉斯觉得却一天比一天乏味。
但是却好像过的比曾经数万年都要快活。
最后,他用手挡住了律的双眼,不想他见到神族和自己的消亡。
珀希琉斯任由他们去,总归是千年万年一过的又一捧黄土罢了,而且看着他们这般折腾,倒也有趣。
谁都无法阻止。
养小孩的感觉好像……还不错?
要是这个小家伙也能获得永恒的生命,一直陪在自己
边,这莫
斯好像也没那么无聊?
不过是一群自诩高贵实则愚昧不自知的东西罢了。
然对什么都失去了兴趣。
然而,在珀希琉斯第一眼见到律时,他便知
这个混血要给腐朽的神族带来一场变革,只是没想到这场变革如此彻迅速,如此彻底。
小家伙一定很难过吧。
新生代的神族也不断更迭,珀希琉斯并没有太多心思去
理他们或是发展你们,他们间也不乏有野心之辈,虽然忌惮于珀希琉斯曾经的威名不敢在明面上有太大的动作,但是在暗地里却有不少手脚。
延续着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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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很快便发现了这些神族真正的目的――献祭整个塔钦圣兰。
和他同一时代的神族都抵不过时间,一个个的死去了,万年后珀希琉斯突然发现,他是纪元留下的唯一一人了。
也许是神族的意图让法则容不下神族,也许是法则容不下神族才让神族产生了此番意图和行为,但……谁先谁后已经不重要了。
珀希琉斯想。